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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12-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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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一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投身各项工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不断进取建立新功,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19118号)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办法

详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共评选6个。先进个人按在职女职工人数的5%(四舍五入)推荐人选(具体名额按人事处新近提供的在职女职工基数核准下达)。女职工较少、按比例推荐不足1的,每两年推荐1人;按比例推荐不足0.5的,每三年推荐1人。先进个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原则,真正把优秀女职工集体与个人推荐上来。

2.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按时上报(详见附件3、附件4)。要求:一式两份,A4纸正反打印,字体为宋体小四号,格式规范,事迹材料简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191213日(周五)下午五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15或英才校区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mjxygh@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

3.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需同时提交一张彩色近照。要求大小不低于3M,将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4.联系电话:65769331(北龙校区);15890189977(英才校区)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19118号)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9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女工委

20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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