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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12-0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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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一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女教职工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本科评估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建立新功,根据校党〔2019118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办法

详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共评选6个。先进个人按在职女职工人数的5%(四舍五入)推荐人选(具体名额按人事处新近提供的在职女职工基数核准下达)。女教职工较少、按比例推荐不足1的,每两年推荐1人;按比例推荐不足0.5的,每三年推荐1人。先进个人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推荐申报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女职工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从本年度学校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中产生。

三、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认真组织学习校党〔2019118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原则,真正把优秀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2.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请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按时上报(详见附件3、附件4)。要求:一式一份,A4纸正反打印,字体为宋体小四号,格式规范,事迹材料简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经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201214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图书馆715或英才校区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mjxygh@126.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

3.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同时提交一张彩色近照。要求:大小不低于3M,电子版发送至hnmjxygh@126.com

4.联系电话:65769331(北龙校区);15890189977(英才校区)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19118号)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女工委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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