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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5-12-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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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女性教职工的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女性教职工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2025年“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校内评选 6个。

2.“巾帼建功”先进团队:全校内评选4个。

3.“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各分工会按在岗女教职工人数的 5%推荐,女教职工较少、按比例推荐不足1的,按1人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1.“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学校内设机构、科室、系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女教职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 60%及以上。

2.“巾帼建功”先进团队: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团队,团队成员应为跨部门人员构成。团队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女教职工人数占团队总人数的 60%及以上,以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分工会进行申报。

3.“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在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在职女性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先进团队

1.政治坚定:集体成员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具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

2.业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巾帼建功”先进团队需满足2025年度受过省级以上表彰,或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服务管理对象取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等。

3.团结协作:集体内部团结和谐,成员之间互相支持、协作高效,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创新进取: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工作业绩优: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中兢兢业业,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广泛认可。

3.社会影响好:积极参加巾帼建功活动,展现新时代女性教职工的良好形象,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1.违犯《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者。

2.一年来受到院(部、处、室)以上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者。

3.无故不接受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4.发生教学或工作事故者。

5.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

6.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两周、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有旷工、缺课现象者。

四、评选程序

评选按推荐、评审、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251222日前):推荐及材料报送

各分工会推荐候选集体、团队及候选人,并报送相关材料。

2.第二阶段(2026120日前):评审公示

学校工会组织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先进团队及先进个人名单,并予以公示。

3.第三阶段(20263月):表彰宣传

由校党委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2026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宣传“巾帼建功”先进事迹,并推荐参加当年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巾帼建功”评选活动。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党组织的领导支持下,发扬基层民主,做好参评人选推荐工作。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和职工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利用评选活动的契机,广泛宣传典型事迹,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争先创优,开拓进取,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新业绩。

六、材料报送

1.被推荐的集体、团队和个人,须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2-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为:《推荐表》一式一份,A4 纸正反打印,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 1200 字以内。

2.提交所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相关支撑材料、彩色近照。具体要求为:相关支撑材料扫描后,以PDF格式保存上交;彩色近照1张,大小不低于3M

3.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 2025 1222日下午 5: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gonghui@hnuahe.edu.cn(文件以“分工会名称+巾帼建功”命名)。纸质版材料须二级党组织加盖公章,同期报送到龙子湖校区图书馆楼715校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5769331

刘老师 电话:65769332


附件

1.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3.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团队推荐表

4.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


校工会 女工委

20251215


附件【附件3 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团队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 2025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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