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实干创业的道德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22〕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及办法
详见附件1。
二、评选名额
总名额控制在在职教职工总数的4%以内,其中:各教学单位控制在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4%以内,其他基层党组织控制在3%以内(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舍);教职工人数较少、按比例不足0.5的,推荐1人,由校评选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具体名额,由校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按人事处提供的在职教职工基数核准下达(详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6月上旬,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完成;6月中旬,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审核评议;6月下旬,报校党委研究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22〕4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育人中心和学校重点工作,突出业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业绩为重要衡量标准;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群众认可;不搞按需推荐、人情推荐、轮流坐庄,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为实现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汇聚强大精神力量的作用。
(二)按照要求,填报材料
1. ×××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以基层党组织名义撰写);
2. 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
3.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报告(见附件4);
4. 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5)。
5. 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2023年6月2日(周五)下午5点前,以纸质(A4)和电子材料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到北龙校区图书馆716或英才校区办事服务大厅;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gonghui@hnuahe.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及电话:北龙校区:刘老师,65769332
英才校区:景老师,15939011129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2022〕40号)
2. 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 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审批表
4.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关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报告(模板)
5. 2022-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校评选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