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全面促进工匠人才技能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人才集聚、创新集智、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投身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实践,大力推进系统工匠人才和“师带徒”队伍建设,助推学校创新发展,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 〔2020〕33号)精神,校工会决定开展“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各分工会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且征得本人同意,于2020年11月5前,可向校工会申报“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2、校工会经过考核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分工会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填写“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3、4)。
联系人:米老师 联系电话:65769332
附件:1.《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0〕33号)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
4.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
校工会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