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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
2024-08-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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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做好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2024年度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4〕37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教职工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此次体检的对象为体检周期内正常享受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

体检分为三个项目,参检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从项目一、二、三中任选一套项目参加体检,每一个项目均由基础项目和自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项目

三个项目基础项目相同,包括基础检查、肝功能九项、肌酸 激酶、血脂四项、肾功能三项、血常规、血糖、尿常规、心电 图、彩超、甲功三项,共11项。

(二)自选项目

项目一自选项目: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20项中任选5项(见附件1)。

项目二自选项目:由参检人员在自选项目1-20项中任选3项,且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中任选1个部位(见附件2)。

项目三自选项目:由参检人员在核磁共振(1.5T以上)的4个部位 中任选2个部位(见附件3)。

三、体检时间

体检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体检医疗机构

参检人员按照“就近、方便、自主”的原则,自行选择体检医疗机构(见附件4)进行体检。

五、体检流程

(一)预约体检。

参检人员可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进行体检预约、选定医疗机构、选择项目等(未去体检前可以自行撤销后再次预约),也可直接前往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预约体检。

(二)现场确认。参检人员在体检医院进行预约体检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体检。参检人员到体检医院现场确认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等,体检医院确定后不得变更。

(三)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参检人员,电子体检报告可登录体检医院小程序获取,如需纸质报告可自行前往体检医院领取,不需要纸质报告的,体检时可提前告知医院。

六、异地体检及费用

异地人员选择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体检的,须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按照规定体检项目内的项目进行选择详见附件1-3)。体检完毕后须填写《2024年度异地安置人员体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体检发票中的项目名称需明确注明“体检费”;费用明细清单需包含体检项目名称、项目价格等,(特殊情况需医疗机构开具情况说明)。凡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报销,若发票及清单费用低于当年体检费用标准(报销标准男性1000/人,女性1200/人)的据实报销。

各分工会将《2024年度异地安置人员体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个人体检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后,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连同电子表格,统一报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hnuahe.edu.cn.问题咨询人:李海珍。

七、有关要求

1.体检工作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

2.参检人员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并自觉遵守体检医院的相关规定。

3.2024年体检周期较短,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尽早预约体检。

附件:1.项目一体检项目表

   2. 项目二体检项目表

   3. 项目三体检项目表

   4.2024年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5.2024年异地安置人员体检情况统计表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8月1



附件【附件5-2024年度异地安置人员体检情况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体检医院.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3体检项目.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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