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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
2020-10-2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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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全面促进工匠人才技能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人才集聚、创新集智、技能传承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教职工积极投身技能提升和技术创新实践,大力推进系统工匠人才和“师带徒”队伍建设,助推学校创新发展,根据《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 〔202033号)精神,校工会决定开展“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各分工会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且征得本人同意,于2020115前,可向校工会申报“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2、校工会经过考核评审,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分工会的“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填写“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优秀工匠人才”、“师带徒”标兵申报工作申报表(分别见附件234)。

联系人:米老师 联系电话:65769332

 

附件:1.《关于申报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和 “师带徒”标兵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033号)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审批表

              3.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优秀工匠人才审批表

              4.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带徒”标兵审批表

 

 

  校工会

 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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