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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办理产假等请销假管理实行线上申请与审批的通知
2023-12-0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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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智慧化工会建设,推进校工会服务提质增效,即日起,校工会主动把关于教职工办理产假、陪护假等请销假管理并入人事处线上请销假申请与审批系统。请假人在人事处考勤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请假系统)附件内上传相应要求的文件即可,校工会审批后自动转入其他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1.请产假:

在请假系统附件内上传出生证明,提前请假的请上传请假申请。请假天数原则不超过188天,有难产证明和多胞胎情况可适当增加天数,原则不超过15天。

2.请陪护假:

在请假系统附件内上传请假时间申请、出生证明等。男职工陪护假一个月。

3. 生育假(小产假):                  

在请假系统附件内上传医院手术证明文件及请假时间申请。怀孕未满4个月可休假15天,超过4个月可休假42天。

4.婚假不再归校工会审核办理,按照人事处请假管理办理。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本部门教职工了解相关请假事宜。

咨询联系人:李海珍:13674971995

校工会

20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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